喵御宅审核规范3.0
(2022年8月9日喵御宅立规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规目的】为了规范投稿秩序,保护社区环境,明确处罚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第二条 【最低限度】喵御宅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于以下内容,我们会全力禁止并打击。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条 【网站宗旨】喵御宅的创立是为了在当今互联网中建立一块属于ACGN爱好者的网站,所以本站对非ACGN及其相关亚文化的内容将会采取限制措施,保证ACGN内容的主体地位。
第四条 【违规处理办法】对于违规行为,有警告、删除/驳回和封禁账号三种处理办法。警告即指审核员进行文字警告,要求违规者改正行为或自行删除,没有改正行为或自行删除的,转化为删除/驳回;删除/驳回即指将涉及违规的内容进行驳回或删除;封禁账号指将严重违规的账号主体进行封禁,停用其各项功能。
本规所提及的封禁xx天以上,其上限为永久封禁,具体天数将按具体违规程度进行裁量。累积违规的,除特殊规定外,处罚力度将逐步加大。
本规所称屡教不改,是指发布内容被处理后,继续发布不同内容又屡次违反同一条款。
第五条 【溯及力原则】在本规发布之前发生但又尚未被处理的违规行为,适用行为发生时的规范,但审核部门认为有必要适用本规的除外。
第六条 【追加处罚原则】所有违规主体在被查实还有其他违规行为或者有更恶劣情节的,官方有权予以追加处罚。
第七条 【效力范围】在本站内发布和实施的所有内容和行为,一律适用本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 内容
第八条 【涉黄】发布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二次予以驳回,之后再次违规的,予以两天以上封禁;直接暴露和描写人体性部位的内容、直接描写性行为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直接进行七天以上封禁。
(一)以性取悦为目的使用或展示性玩具、成人用品;
(二)以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或肢体动作描述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
(三)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低俗或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音视频内容;
(四)推介淫秽色情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的图片、文字等;
(五)展示性器官、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等隐秘部位、明显勾勒出隐私部位形状、衣着过分暴露或裸露面积过大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所界定的淫秽色情内容。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和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属于涉黄内容。
第九条 【血腥暴力】在发布的内容中细致展示凶暴、残酷、恐怖、极端的犯罪过程及肉体、精神虐待,或是展现过度的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对普通观看者可能造成强烈感官和精神刺激,从而引发身心惊恐、焦虑、厌恶、恶心等不适感的画面或文字的,第一次予以驳回,之后再次违规的,进行两天以上封禁;内容已严重损害身心健康,涉嫌暴力犯罪或是其他严重情节的,予以一个月以上封禁。
第十条 【涉政】发布的内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次予以驳回,第二次封禁七天,第三次封禁一个月,第四次直接永久封禁;内容中涉及严重犯罪或是法律、行政法规中绝对禁止内容的,直接永久封禁。
(一)攻击、否定、违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否定、弱化党中央的核心地位,歪曲、攻击党和国家领导人;
(三)丑化、拼接、不恰当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讲话;
(四)反对、攻击、曲解“一个中国”“一国两制”;
(五)宣传、推崇台独、港独、藏独、疆独等的言行、活动、标识,包括影音、图文、资料等;
(六)对涉及领土和史实的描写、素材使用不符合国家定论;
(七)贬损、玷污、恶搞国家和民族形象、精神和气质;
(八)损毁、恶搞,不正确使用国旗、国徽形象;
(九)篡改、恶搞,在不适宜的商业、娱乐活动中使用国歌;
(十)恶意歪曲、污蔑、片面展示,损害军队、警察、司法等公职人员形象;
(十一)炒作社会热点,激化社会矛盾,影响公共秩序与公共安全;
(十二)对事故、灾害、时政新闻未按事实进行发布;
(十三)官方未公布、不实信息或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十一条 【涉毒】在发布的内容中宣传吸贩毒或毒品制作方法的,予以永久封禁。
第十二条 【涉枪】发布的内容中详细介绍枪支弹药等武器制作或购买方法的,第一次予以驳回,之后再次违规的,予以三天以上封禁;涉及严重枪支暴力犯罪的,直接永久封禁。
第十三条 【无意义内容】发布的内容没有实际内容或明显没有意义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以上封禁。
第十四条 【土味与低俗】发布的内容是以土味文化为主要创作对象或创作手法,或是内容低俗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以上封禁。
第十五条 【教唆犯罪】发布的内容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予以永久封禁。
第十六条 【人身攻击】发布的内容中对其他人或物进行人身攻击包括但不限于歧视、侮辱或诽谤的,第一次予以驳回或删除,之后再违规的,予以一天以上封禁;攻击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涉嫌违法犯罪的,直接永久封禁。
只是阴阳怪气的,第一、二次予以警告并驳回,之后再次违规的,同前款处理。
第十七条 【引战】在站内发表或转载极易引起争端的内容、使用片面或不实信息带节奏,挑拨矛盾的,予以驳回或删除;成功达成引战后果引起争端或者有其他恶劣影响的,予以三天以上封禁。
第十八条 【侵犯隐私】发布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驳回;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三天以上封禁;造成他人重大损害,影响极其恶劣的,予以永久封禁。
(一)非法提供或展示他人个人信息;
(二)非法展示或传授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工具或方法;
(三)相关法律法规中所界定的侵犯隐私的行为。
第十九条 【破坏民族团结】发布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驳回;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七天以上封禁。
(一)含有伤害民族感情的情节、台词、称谓、人物形象、画面、音效等;
(二)对独特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猎奇渲染,甚至丑化侮辱;
(三)表现伤害民族感情的民族战争、历史事件;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歪曲民族历史和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第二十条 【宗教问题】发布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驳回;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和邪教的、情节严重的,予以永久封禁。
(一)以传播某个宗教为目的发布内容;
(一)不恰当地比较不同宗教、教派的优劣,可能引发宗教、教派之间矛盾和冲突;
(三)歪曲、诋毁或歧视宗教观念、宗教信仰和宗教称谓;
(四)煽动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团结的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生活日常Vlog】发布的视频完全以生活日常为主要创作内容,毫无ACGN或亚文化元素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封禁。
第二十二条 【娱乐综艺与明星应援打榜】发布的视频、音频、图片和文章是以娱乐综艺为主要内容或者宣传明星应援打榜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以上封禁。
第二十三条 【创价】自审核规范颁布后,站内原则上将不再对于创价及相关内容进行专项封禁,如果有创价内容违反其他审核规范条款,按照其触犯的相关条约中的处罚措施处置。但以下规范提到的除外:
鉴于曾经存在组织以创价为名号对网站进行过包括但不限于DDOS攻击、抹黑、反串等多种形式攻击,以及对前站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人肉、名誉抹黑、人身攻击等的先例,为了维护网站安全及站内用户的人身安全和阅览体验:站内禁止存在以创价为主题/核心的组织;禁止以联合形式的创价投稿(如创价拜年祭/周年庆等)。有上述行为的,予以驳回,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三天以上封禁。
第二十四条 【令人不适】发布令人不适的视频、音频、图片、文章的,予以驳回;发布高精作品、造成严重精神或心理损害、极度令人不适、屡教不改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一次予以七天以上封禁,之后再次违规的予以永久封禁。但主动对发布内容中的不适内容进行足够的遮挡、模糊化处理的,不视作违规。
本规所称令人不适,是指包含恐怖、猎奇、恶心、精神污染等可能对普通观看者造成强烈感官上和精神上的刺激等引人不适内容但又算不上血腥暴恐的视频、音频、图片和文章。
用于教育、科学研究或艺术用途的不适内容需要提前作出警示或进行遮挡、模糊化处理,否则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撞车】在站内发布曾经站内已经发布或存在的资源或内容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请在发布内容前于站内自行搜索是否已存在相同内容或者加入搬运工群282483779进行询问,但如果发布的资源或内容比被撞对象的质量更高(比如拥有更高的画质、更好的字幕等),将予以保留。避免一次性搬运过多稿件,造成刷屏的,按刷屏处理。
第二十六条 【刷屏】一次性发送或投稿太多内容对其他用户造成困扰、恶意刷屏的将予以一天以上封禁;非恶意造成的刷屏,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或者驳回。
第二十七条 【无转载信息搬运】搬运视频与音频时,不得没有标注原视频或音频的出处诸如作者,原音视频网址、标题、简介等。实在难以考证出处的,在表明难以考证之后至少标明作者;连作者都无法考证的,可以不标但要作出说明。采用cc0许可、作品处于公共领域、作者声明无需标明转载出处等等的,可以不标但要作出说明。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三天封禁。
对于搬运的图片,原则上建议标注图片出处,有标注出处的图片贴将优先推荐。
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驳回: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传播、贩卖其已公开或尚未公开的作品;
(二)抄袭或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其作品或素材;
(三)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四)搬运著作权人禁止转载的内容或搬运站内长期活跃的创作者稿件;
(五)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标题简介不规范】投稿的音视频没有明确的标题与简介,或把标题当做简介使用的,予以驳回,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封禁。
第三十条 【违规收付费】发布的收付费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驳回:
(一)定价明显超过内容价值的;
(二)搬运的非原创视频设置收费的;
(三)搬运的美图收费高于800喵币或图片隐藏在收费内容之中的;
(四)内容完全是杂乱图片、杂乱字符等明显没有实际意义的;
(五)以逃避税款为目的转移喵币的。
本条所称收付费内容包括收费内容与问答悬赏内容。
若存在特殊情况必须设置过高定价,需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条之一 【付费内容与所宣称的不符】付费内容与所宣称的不符,即“诈骗”行为,原则上不处罚;造成他人困扰或者严重不满的,警告并勒令退回所得;无视警告或不退回的,予以一天封禁。
第三十一条 【违规链接】发布的内容中带有不明、违法链接的,予以驳回;若内容涉及严重违法犯罪或已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予以七天以上封禁。
本规所称不明链接指包括网址、二维码在内的没有标明所指向内容的链接,若标明了实际内容则不属于不明链接;标明的内容明显与实际内容不符的,按逃避审核处理。
第三十二条 【资源搬运与分享】搬运或分享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番剧、影视、软件等资源的,必须经过审核部门批准才可分享,未经批准的,予以驳回;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以上封禁。
第三十二条之一 【违规资源分享与寻求】未经批准分享资源并且资源违规的,根据其所违反的具体条款进行具体处理,如侵犯著作权的按照第二十三条处理。若没有具体规定,视情节严重予以驳回或封禁。
寻求资源的,若资源违规,予以警告或驳回。
第二节 秩序
第三十三条 【错误话题与分区】在站内发表内容必须在正确的分区内进行,且必须使用正确的话题(tag)。对于乱使用tag或分区错误的(包括将话题、tag等词本身作为tag的情况),无论内容如何一律进行驳回,原则上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酌情考虑封禁。
第三十四条 【黄豆表情】在站内发送流汗黄豆、流汗红豆等带有攻击性或是令人不适的表情的,予以驳回。
夹带有本规所规定的其他违规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
第三十五条 【“发病”】使用过于夸张或是令人不适的语言表达某种强烈情感(多为喜爱)的,原则上不建议也不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不满的,予以驳回。
第三十六条 【灌水】不以稿件形式发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意义内容的视为灌水,以警告与驳回为主,原则上不处罚;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予以一天以上封禁。若没有明显影响到别人,将酌情考虑。
(一)倒垃圾的;
(二)重复发帖的;
(三)没有实际内容,为了发帖而发帖的;
(四)频繁的转发内容并且转发评论没有意义的;
(五)乞求喵币或卖身的;
(六)喵咒转盘相关内容的;
(七)养蛋被偷频繁发布或指名道姓要求退还喵币的;
第三十六条之一 【水评论】对于水评论,原则上不建议,如果造成他人困扰或不满、刷过多评论、情节严重的,将视作违规,同灌水处理。
第三十七条 【心理问题求助】对于诉苦,负能量,寻求心理安慰或心理辅导的站友,本网站并不能给予专业的心理帮助。如有需要,建议在喵语中进行发表,或是寻求正规心理咨询渠道。
第三十八条 【推广行为】未经报备发布的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驳回:
(一)出售收购物品等交易性质内容;
(二)公开招募成员;
(三)募资类推广;
(四)未经报备的广告推广内容。
第三十八条之一 【推广内容的报备】需要进行推广的,须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请。其中招募成员的,其申请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组织名称;
(二)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站内ID、UID;
(三)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联系方式;
(四)组织群号;
(五)创建组织目的与日常活动概述。
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以招募成员,组织在站内的正当活动也将受到保护,但是不可以频繁进行招人宣传,频繁的将予以警告。
第三十九条 【违规个人资料】在个人资料与昵称内使用或写有任何违规内容,比如昵称带有违规字眼,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图片作为头像等,利用昵称或个人资料假扮官方或其他现实组织、机构、个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重置修改或三天以上封禁。
涉嫌违法犯罪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重置修改并永久封禁。
第四十条 【妨害社区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一个月以上封禁:
(一)对于审核提出的警告不予理会,经驳回/删除处理后仍多次重复上传违规内容的;
(二)无故攻击网站管理人员的;
(三)制造负面舆论、带动站内用户群体情绪的。
本条第一项与本规所称“屡教不改”不同,其所称多次重复上传违规内容,指的是在被驳回/删除后,一直反复上传相同内容,试图破坏审核管理秩序。
第四十一条 【逃避审核】以特殊手段逃避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后期修改稿件、使用加密手段、诱导转入私信的,予以警告并驳回;之后再违规的,予以三天以上封禁。
第四十二条 【滥用删评权限】滥用删评权限干扰社区正常互动秩序,情节严重的,封禁三天;之后再违规的予以十天以上封禁。
第四十三条 【转发违规内容】转发暂未被驳回或删除的违规内容的,予以驳回。利用技术漏洞转发已被驳回或删除的违规内容,予以驳回;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按其所转发内容所违反的条款进行同等处理。
第四十四条 【私聊】私聊被举报或者云服务器排查检测出违规内容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违规的将按具体的条款进行处理,违法犯罪的将积极提供必要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其他违规内容】对于有涉嫌违法或其他违规行为但又暂时没有具体规定的,由审核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量。
第四十六条 【被处罚账号的小号的处理办法】被封禁的用户,若其改过自新,且没有使用小号继续进行违规行为,那么不对其小号进行连带处罚。若其继续使用小号进行违规行为,在处理其小号具体违规行为之外,另外对其小号进行与主号所受相同的处罚。
第四十七条 【最终解释权】本规最终解释权归喵御宅官方所有,官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范以及经营策略的调整变化,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规内容,并在相关页面进行公布。
第四十八条 【生效时间】本规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旧版规范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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